越南对华聚酯长丝纱线作出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
2025年12月3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3546/QD-BCT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酯长丝纱线作出反倾销第二次期中复审终裁,决定将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调整为3.57%~12.63%(详见附表)。
2020年4月6日,越南对进口自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的聚酯长丝纱线启动反倾销调查。2021年10月13日,越南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正式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涉案产品的税率为3.36%~17.45%。
2022年12月30日,越南对中国涉案产品启动反倾销第一次期中复审调查。2023年11月1日,越南对该案作出第一次期中复审终裁,决定将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调整为3.24%~12.39%。2025年2月18日,越南对中国涉案产品启动反倾销第二次期中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越南税号为5402.33.10、5402.33.90、5402.46.10、5402.46.90、5402.47.10和5402.47.90。2025年10月16日,越南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的聚酯长丝纱线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附表:越南对华聚酯长丝纱线反倾销第二次期中复审终裁征税表

(编译自:越南工贸部贸易防卫局)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http://pvtm.gov.vn/data/00195410-a87c-4a80-989d-83a83a4e020d/userfiles/files/QD 3546 ket qua ra soat vu viec AR02_AD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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