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环会
您现在的位置:纺织服装机械网>技术首页>其它资料

北京北广精仪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企业直播推荐

更多>
中央供料系统视频客户现场

中央供料系统视频客户现场回放

开播时间12-25 14:39

产品推荐

更多>

未硫化橡胶初期硫化特性有哪些测定

2022
03-03

11:16:26

分享:
481
来源:北京北广精仪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用圆盘剪切黏度计测定未硫化橡胶初期硫化特性的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评价未硫化橡胶在高温条件下能保存的时间和可加工性能,

用大转子试验时∶焦烧时间 t∶从试验开始到胶料黏度下降至最小值后再上升5个门尼值所对应的时间,以分钟计; 1;从试验开始到胶料黏度下降至最小值后再上升35个门尼值所对应的时间,以分钟计;硫化指数∶Arm按式(1)计算;

试样制备从薄通的混炼胶料上制备两片国形试样,其制备过程将合 试验温度


从最小门尼黏度上升至规定值所需的最短时间,包括预热时间。当使用大转子时,规定上升至5个门尼值或35个门尼值,当使用小转子时规定上升至3个门尼值或退个门尼值,对应的韧期碱化时间分别用 n 或 in和t, 或 in,表示,以分钟计。

试,SBR胶料使用小转子在170℃下测试。实验室间比对试验共有16个实验室参与。本次实验室间比对试验精密度评价为Ⅰ型,参与实验室未进行胶料的制备及加工。精密度结果 见表1。

试验程序符合GB/T 1232.1的规定,预热时间应为1min,然后应继续试验至黏度达到高于最小值的规定数值,用大转子测试的典型曲线图见图1。

._.Alai。一4…………………………( 1) b)用小转子试验时∶

原理本标准是在规定温度下根据混炼胶料门尼黏度随测试时间的变化,测定门尼越度上升至规定数值时所需的时间,该温度和加工使用的温度相对应。 


详细程序实验室间比对试验(ITP)于 1987 年组织测试。制备以下混炼胶料试样分送至各参与的实验室;氯丁橡胶(CR),三元乙丙胶 EPDM(高填充胶料),氟橡胶(FKM)和丁苯橡胶 SBRI500+50%(橡胶质量分数)NS550 炭器,

精密度关于重复性和再现性的精密度计算按照 GB/T 14838 执行,并遵循该标准的概念和术语。 GB/T 1232.1附录 A 给出了重复性和再现性的应用指南。 



焦烧时间n;从试验开始到胶料黏度下降至最小值后再上升3个门尼值所对应的时间,以分钟计, in;从试验开始到胶料黏度下降至最小值后再上升 18个门尼值所对应的时间,以分钟计;

GB/T 14838 橡胶与橡胶制品 试验方法标准精密度的确定(GB/T 14838-193,ns ISO/TR 9272;1986) 

生;没有一种试验方法被认为与所有不同类型的加工过程如醒炼、压延、热出、硫化互相关联,因此说明试验结果时

GB/T 1232.1 未硫化橡胶 用国盘剪切粘度计进行测定 第 1 都分;门尼粘度的测定(GB/T 1232.1-2000,neq ISO 289-1;1994

应考声胶料先前特定的加工过程. 

姻化销数14n该A可种AD1一t…………………………(2)注,△r 继小,硫化速度递快。用两种尺寸的转子测定的焦烧时间和磁化指数没有可比性。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面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准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不包括粉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合于本标准,然面,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选择与混炼胶料加工相关的试验温度。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初期硫化时间 pre-vieanlation time焦烧时间 scorch time

测试仪器仪器符合 GB/T 1232.1的规定,测试高黏度胶料时允许使用小转子。

硫化指数,△1.n,按式(2)计算

初期硫化特性的测定(独立测量值)可分为2天进行(间隔一周之内)。每天各进行一次测定。试验条件按下列要求进行,CR和EPDM胶料用小转子在120℃下测试;FKM 胶料用大转子在 150℃下测

G/T 1233-20a 8 试验程序


全年征稿/资讯合作 联系邮箱:137230772@qq.com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纺织服装机械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纺织服装机械网,转载请必须注明纺织服装机械网,https://www.fzfzjx.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QQ联系

咨询中心
客服帮您轻松解决~

联系电话

参展咨询0571-81020275会议咨询0571-81020275

建议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