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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纺织品服装燃烧性能技术法规

2012
09-21

11: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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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拿大关于纺织品服装阻燃性能的规定包含在危险物品法规和条例当中,加拿大立法议会首先制订了《危险产品法规》,然后在此基础上又批准通过了《危险产品(儿童睡衣)条例》、《危险产品(地毯)条例》、《危险产品(帐篷)条例》、《危险产品(玩具)条例》和《危险产品(床垫)条例》,这些条例都必须严格遵守《危险产品法规》的规定,但《危险产品法规》也要依靠这些条例来具体实施,加拿大卫生部负责派检查员强制执行危险产品法规和条例。
  
  《危险产品(儿童睡衣)条例》
  
  《危险产品(儿童睡衣)条例》对儿童睡衣的阻燃性能、测试方法和阻燃说明标签作了规定。按照条例所规定的测试方法测试后其结果应该符合下列要求:1)5个样本的平均炭长不超过178mm;2)zui多1个样本的炭长等于样本整体长度(254mm)。
  
  经阻燃处理的儿童睡衣应该附有一个*性标签,清楚地注明阻燃剂(flameretardant),产品说明书应用英语和法语2种文字,要特别说明清洗过程、保证产品提供给代理商或使用后不会降低产品的阻燃性。
  
  《危险产品法规》
  
  《危险产品法规》中规定了任何易燃、有毒等对公众健康和安全造成威胁的产品都属于危险性产品,纺织品服装也必然属于其中。该法规要求普通纺织纤维产品如果按照ASTMD1230进行检测,若是表面平坦织物,其火焰扩展时间应该大于3.5s;若是表面起绒织物,其火焰扩展时间应该大于4s。对于尺寸≤14X的儿童睡衣裤、枕头、帆布床、婴儿床或其它一些用于睡眠的纺织品,如果按照ASTMD1230进行测试,其火焰扩展时间应该大于7s对于各种地毯、小地毯和毛毯等要按照加拿大政府标准局(theCanadianGovernmentSpecificationsBoard,CGSB)标准CAN/CGSB-4.2No.27.6-M84进行检测,其样本的检测结果应该在标准4-GP-155M所规定的范围之内。
  
  《危险产品(地毯)条例》
  
  《危险产品(地毯)条例》中对地毯的阻燃性能没有专门的规定,但要求地毯类纺织品标签上应该有易燃性警示。如果地毯尺寸>2.16m2或长度>1.8m或是组合地毯,其标签上应标明:“注意-易燃-不能在有明火或高温地方使用”;若是非室内使用的地毯,在标签上注明:“注意-易燃-不能在有明火或高温地方使用,也禁止在室内使用”。用英文和法文表示,字体要清楚显著。
  
  《危险产品(帐篷)条例》
  
  《危险产品(帐篷)条例》中对帐篷的纺织材料的阻燃性能做了规定说明。该条例采用了产业用织物协会在1980年发布的标准CPAI–84,它是对用于帐篷的阻燃性材料的规定说明。根据CPAI-84对帐篷材料进行测试,其阻燃性能要求为:l)地面材料的损毁长度不超过25mm;2)墙上和顶上材料的单个样本的续燃时间不超过4s,样本的平均续燃时间不超过2s;单个样本损毁长度不超过255mm,样本的平均损坏长度则依样本的平方米重不同而有不同的规定范围。
  
  此外,条例中还规定在帐篷类产品的*性标签上应该注明所规定的易燃性警示语言,字体清晰显著,并用英语和法语表达。
  
  《危险产品(床垫)条例》
  
  《危险产品(床垫)条例》规定床垫类产品在进入市场出售前必须按照加拿大标准CAN/CGSB–4.2No.27.7–M89进行检测(香烟法),香烟周围任何方向上的炭化或烧焦长度不能超过50mm,并且在香烟熄灭后,样本继续燃烧时间不超过10min。
  
  《危险产品(玩具)条例》
  
  《危险产品(玩具)条例》对用纺织纤维材料制作的毛绒玩具的阻燃性能要求及其测试方法都作了具体规定。按照条例中规定的测试程序对样本进行测试,其火焰蔓延的时间应该大于7s。每次需要测试5个试样,如果有1个不合格,再测另5个试样,若10个试样中有2个不合格,说明该产品没有达到该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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