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环会——环保行业线上展会
当前位置:纺织服装机械网>新闻首页>热点关注

关于开展2022年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05-11 16:10:31消费品工业司 阅读量:9898 我要评论


导读:为贯彻落实《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17版)》(工业和信息化部2017年第37号公告),加快印染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进印染行业绿色发展,提高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水平,适应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根据《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开展符合印染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公告工作。

关于开展2022年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
 
  工消费函〔2022〕2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17版)》(工业和信息化部2017年第37号公告),加快印染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进印染行业绿色发展,提高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水平,适应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根据《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开展符合印染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公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工业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印染企业申报工作。
 
  二、印染企业自愿提出公告申请,并如实填报《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请书》(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书》)等相关材料。《申请书》应按照《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请书填报指南》(附件2)进行填报并提供相应材料。企业必须全部满足《申请书》附表三(企业符合规范条件情况自查表)各项条件方可申报规范公告。
 
  三、企业申请材料中,涉及环保的情况提供2021年至申报时的相关数据及材料,其它部分情况提供2021年度相关数据及材料。
 
  四、省级工业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申请书》附表四(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表)要求,对申请公告企业的相关情况进行逐条核实(申请材料核查及现场查验),并就拟上报企业2021年以来是否有超标排放、环境违法等情况函询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上报申请材料时请将函询情况附后)。
 
  五、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将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于6月20日前报我司。申请材料电子版发fzc@miit.gov.cn或刻录光盘随纸质材料寄送。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
 
  2022年5月6日
 
版权与免责声明:1.凡本网注明“来源:纺织服装机械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纺织服装机械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纺织服装机械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全部评论

昵称 验证码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相关新闻
推荐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