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座零碳工厂!一场中国制造的“绿色赶考”
近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表示,“十五五”时期,我国将培育建设500家零碳工厂,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模式。
零碳工厂建设是指通过技术创新、结构调整和管理优化等减排措施,实现边界内二氧化碳排放的持续降低、逐步趋向于近零的过程。
2026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零碳工厂建设遵循因业施策、系统推进,创新驱动、技术赋能,应减尽减、持续提升,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等四方面原则。
在分阶段目标方面,《指导意见》明确:2026年起遴选一批零碳工厂做好标杆引领;到2027年,在汽车、锂电池、光伏、电子电器、轻工、机械、算力设施等行业领域培育建设一批零碳工厂;到2030年,逐步拓展至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纺织等行业领域。
2026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该《通知》是对五部门指导意见的具体落实,正式启动国家级零碳工厂的申报建设工作。《通知》提出,选择具备一定建设基础、建设目标明确、实施路径清晰,并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建设目标的制造型企业、算力设施,择优纳入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名单。并设置了三项核心指标和4类8项引导指标,把国家级零碳工厂“建成什么样”转化为可衡量、可评估、可验证的目标要求。
国家级建设通知的发布,为各地推进零碳工厂建设提供了清晰的“任务书”和“路线图”。在这一顶层设计的指引下,各地方政府积极响应、快速行动,纷纷结合本地区产业结构和能源资源禀赋,出台配套落实文件与实施方案,将国家层面的原则性要求转化为具有地方特色的操作性细则。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陆续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通知,启动当地国家级零碳工厂征集推荐工作。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福建省零碳工厂建设管理办法》。规定省级零碳工厂是指通过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技术装备改造创新、能碳管理体系优化等系统性措施,实现并保持二氧化碳零排放的制造业企业;近零碳工厂是指实现二氧化碳持续减排、碳效提升的制造业企业。并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省级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工信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政府国资委、省能源局印发《甘肃省零碳工厂建设实施方案》。按照先易后难、梯次推进的原则分阶段有序铺开:第一阶段优先选取新能源装备制造、特色农产品加工等电气化程度高、碳排放强度低的行业试点破局;第二阶段逐步扩围至电子电器、算力设施、轻工、机械、新材料等行业;远期集中攻坚有色、石化、钢铁、建材等高载能产业。管理上实行“自愿申报—市州初审—省级培育—分级验收—动态退出”闭环机制,建设期不超过5年。
青海省工信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印发《青海省零碳工厂培育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提出具体实施目标:2026年起重点聚焦锂电池、光伏、电子电器、轻工、机械、算力设施等行业;2028年起逐步拓展至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纺织等行业;到2030年零碳工厂建设体系全面完善。
2026年正处于首批国家级零碳工厂遴选和培育的关键窗口期。可以预见,随着建设工作的深入推进,零碳工厂不仅将成为我国工业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载体,更将为全球工业碳中和实践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中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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