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纺产品常见问题50问与答(第三期)
2026-01-13 11:55:29南通国际家纺园阅读量:15839 我要评论
开 栏 语
选购家纺时,你是否被纱支、纤维成分、安全类别等专业术语难住?清洗后床品缩水、起球却找不到原因?而作为家纺企业,是否常因标识标注不规范、质量指标不达标遭遇抽检风险,或是想精准解决消费者的核心顾虑却找不到方向?
为回应广大企业与消费者的共同关切,《家纺产品常见问题50问与答》系列栏目,总计推出6期内容,拆解50个家纺行业高频问题,从基础认知到标准解读,从标识标注到质量避坑,以通俗易懂的问答形式解惑释疑。
绣 宝 课 堂
三、关于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14.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的适用产品范围?
答:在我国境内销售的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都必须符合此标准的规定。
①婴幼儿纺织产品: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穿着或使用的纺织产品。
②儿童纺织产品:年龄在3岁以上,14岁及以下的儿童穿着或使用的纺织产品。
15.将婴幼儿纺织品的安全类别标注为“GB 31701婴幼儿用品”而未标注A 类符合要求吗?
答:根据标准4.1.4要求,婴幼儿纺织产品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明本标准的编号及“婴幼儿用品”;儿童纺织产品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明本标准的编号及符合的安全技术要求类别(例如:GB 31701 A类、GB 31701 B类或 GB 31701 C类 )。
对于婴幼儿产品未标注 “A类”字样或未写“安全类别”字样是符合要求的,写上也不会判不符合。

16.婴幼儿纺织品的附件要求有哪些?
答:1.婴幼儿纺织产品上,不宜使用≤3mm的附件,可能被婴幼儿抓起咬住的各类附件抗拉强力应符合下表要求。

2.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所用附件不应存在可触及的锐利尖端和锐利边缘。
3.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包装中不应使用金属针等锐利物。
4.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上不允许残留金属针等锐利物。
17.婴幼儿外露耐久性标签上的附赠纽扣是否要考核附件抗拉强力?
答:要考核,存在被婴幼儿抓下吞服的风险。
版权与免责声明:1.凡本网注明“来源:纺织服装机械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纺织服装机械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纺织服装机械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相关新闻
-
很多企业为博取消费者眼球,或不知道正确的纤维名称而被供应商“忽悠”。常见的不规范纤维名称有:冰丝、真丝、雪纺、羽丝棉、石墨烯纤维等。
- 2026-01-14 11:33:26
- 19823
-
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品,必须增加标注 “GB 31701” 的标准代号,婴幼儿纺织产品必须在使用说明上标明“婴幼儿用品”字样。
- 2026-01-08 11:07:18
- 20938
-
针织家纺是由纱线编织成圈形成的织物,分经编和纬编两种。线圈是针织物的基本结构单元,也是针织物区别于其他类型织物的标志。有汗布、天鹅绒、鸟眼布、网眼布、珠地布、罗纹布等。
- 2026-01-07 10:46:54
- 17487



直播回放
直播回放





















昵称 验证码 请输入正确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