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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500万!成都出台措施进一步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

2025-01-22 11:41:51仪表网阅读量:17445 我要评论


  【纺织服装机械网 政策法规】为进一步推动首台(套)产品首试首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万亿级装备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以下称《措施》)。
 
  《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支持市场推广应用、支持参与招标投标与政府采购、支持政府性投资项目创新转化三个方面,提出11项具体支持政策措施。
 
  其中,支持市场推广应用方面,《措施》提出:
 
  (一)出台市级认定管理办法。出台市级首台(套)产品认定管理办法,开展市级首台(套)产品目录征集、产品认定。
 
  (二)给予省级认定产品销售奖励配套。支持首台(套)产品市场化应用,对获得省级销售奖励的研制单位和应用单位,分别按省级财政支持额度的30%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
 
  (三)给予市级认定产品销售奖励。对市级首台(套)产品非关联销售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按认定有效期内一个自然年度的实际销售额给予一定比例的一次性奖励,最高500万元,奖励资金按3∶7分配给研制单位和应用单位。其中,销售额在100万元(含)至500万元(含)的按不超过10%计算,500万元至2000万元(含)的部分按不超过5%计算,2000万元至1亿元(含)的部分按不超过4%计算,超过1亿元的部分按不超过2%计算。引导企业优先申报省级奖励政策,省、市销售奖励不重复享受,就高不就低。对服务重大战略、重大工程的首台(套)产品,可纳入“一事一议”重点项目,加大支持力度。
 
  (四)强化金融创新支持推广应用。支持以融资租赁方式使用首台(套)产品,对通过直租的融资租赁方式购置首台(套)产品进行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等,且合同总额不低于100万元的企业,给予融资租赁单一年度租金不超过8%的一次性事后补贴,单个企业补贴总额不超过300万元。鼓励保险等金融机构创新开发产品支持推广应用,支持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省首台(套)保费补贴,对获得国家、省保费补贴的产品研制单位,按产品年度核定保费最高5%给予不超过300万元配套补贴;单个产品每年保费配套补贴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且配套总额度不超过年度核定保费的90%。
 
  (五)支持行业协会参与推广应用。支持相关行业协会建立健全技术装备研制创新与首台(套)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协作机制,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开展供需对接活动,推动首台(套)技术装备研制和推广应用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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