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重型动力触探仪
一、简介:
为规范我国公路工程建设中路基不适宜地基土(包括淤泥、淤泥质土、过湿土等)的清除行为,依据《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04)、《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J 064-98)等规定,结合我国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重型贯入仪规程适用于不适合埋深小于3m的土层去除处理措施的判断依据和设计依据。
在设计和勘察过程中,采用标准贯入器对地基承载力参数进行采集。在施工过程中,采用荷兰轻型动力触探器和标准轻型动力触探器作为基本测试工具。
二、参数:
锤重:63.5kg
落高:760mm
贯入深度:3600mm
锤角:60°
锤角贯入直径:74mm
三、重型触探仪基本规定:
1、施工期荷载只考虑路堤的自重,施工期荷载包括路堤自重、路面自重和驱动荷载,其中驱动荷载只考虑静荷载和等效静土柱。
2、行车荷载:一级公路、高速公路按公路Ⅰ级标准;二级及以下等级公路按公路Ⅱ级标准。路面结构:一级公路、高速公路按总厚度78cm考虑;二级公路按总厚度55cm考虑;三级及以下等级公路按总厚度40cm考虑。重型触探仪铁路专用
3、填筑路堤地基承载力要求f0分析:当路堤高≤2.0m时,按公路路床稳定性压实度强度要求考虑。计算荷载:路堤高≤2.0m时,按营运期荷载计算;路堤高>2.0m时,按施工期荷载计算。路堤基底自重应力按***应力考虑。
4、采用三种常用的动力触探试验装置对地基承载力进行测试。/cp-xgyq/1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