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书推荐 人物专访 行业精英
您现在的位置:中国纺织服装机械网>资讯中心>行业标准 > 巴西免征皮革机械等产品税收
巴西免征皮革机械等产品税收
2009-5-6  来源:中国纺织服装机械网  点击:310
为振兴目前不景气的巴西经济,卢拉总统12月13日签发第5.618号法令,决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免征被称为“经济发动机”的资本货的部分产品以及软件产品等的工业制成品税。具体的产品涉及到:1、农用拖拉机、蒸汽锅炉零件、汽轮机零件、泵类零件、非电热的工业或实验室用炉、皮革制品的制作机器、冶金、炼焦、铸造机械等14种资本货,目前的平均税率为5%;2、信息处理机器用的软件CD或DVD母片(不包括音像制品和其它软件),目前的平均税率为15%;3、用于制作发票的机器,目前的平均税率为15%。 
  国家财政统计资料显示,2005年1-10月份,巴西公共系统(含联邦、州、市三级政府和国有企业)初级财政盈余的累计额已达到950.5亿雷亚尔,占GDP的5.97%,超额123.5亿雷亚尔完成了全年827亿雷亚尔(占GDP的4.25%)的预期目标。巴西政府表示,将超额部分的收入用在振兴经济上会在短期内收到效果,政府在近期内还将出台针对其它产品的减、免税措施。
更多相关信息
关于我们 | 网站导航 | 本站服务 | 榜上有名会员 | 至尊会员 | 商站通服务| 旗下网站 | 友情链接| 诚聘英才
中国纺织服装机械网 Copyright 2003-2010 fzfzjx.com,all rights reserved
广告咨询:0571-87759908,87759926;客户服务:0571-87759926,展会合作:0571-87759926;采购咨询:0571-87759908,87759926;
传真:0571-87756374,87169507,87756393;邮箱:mail%fpzhan.com(请将%改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