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江山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接到一起有关职业中介所的投诉,称反映介绍职业情况与实际事实情况完全不相符。消费者席某于4月29日通过江山市某职业中介所介绍,到湖州某公司就业,报名时发现该公司作出的承诺与中介所介绍的职业情况完全不相符。中介所原先介绍说每月工资有1600元,并免费提供住房和相关生活用具,而实际工资只有900元,住房还要收每月90元的费用,生活用具当然是要自己掏钱买了。席某这才知道上当受骗,从湖州返回江山,要求该中介所退还其原先支付的中介费300元,并承担来回路费和误工费300元。
而中介所负责人却说,当初湖州的公司确实是这样说的,现在发生变化责任在该公司,实在是爱莫能助,中介费300元肯定是不能退的,路费和误工费300元更不用谈了。在自行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席某于是向消保委投诉,请求帮助解决。
经工作人员的调解,该职业中介所负责人如数退回席某中介费300元,并补偿来回路费和误工费300元。
在此,消保委工作人员提醒求职人员,在报名求职时要擦亮眼睛,务必做到“五看”:
一要查看业主证、照是否齐全。
二要查看职业中介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是否规范。
三要查看招工单位实际情况与招工信息是否一致。求职人员与招工单位初步达成就业趋向后,一定要实地查看招工单位的工作环境。
四要查看职业中介机构出具的服务凭据是否规范。索取并妥善保管好收款凭证,收款凭证上一定要写明服务费收取的具体服务项目。
五要查看招工单位是否签订劳动协议。
(来源:衢州新闻网)